​ 非法收受资产1.48亿 重庆市原副市长熊雪一审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4-12-17 | 浏览次数:34

腾龙公司官网2024年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纳贿案,对被告人熊雪以纳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熊雪违法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

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

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包、用地批阅等方面供给帮助,直接或经过他人不合法收

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腾龙公司网址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熊雪的行为构成纳贿罪。熊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

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熊雪纳贿违法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纳贿事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

纳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分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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