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公司官网1月18日电 据山东高法微信公号音讯,2025年1月1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鹏纳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案,以纳贿罪判处尹鹏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
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纳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
足部分持续追缴;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追缴的丢失返还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腾龙公司客服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尹鹏利用担任山东银座久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泰租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协作、企业融资、房产购买等方面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3805万余元,其
中2043万余元尚未实践获得。2020年至2022年12月,尹鹏担任国泰租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期间,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丢失合计人民币15712万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重丢失。
腾龙公司网址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尹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其
行为构成纳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严重丢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重丢失,其行为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尹鹏犯数罪,应当并罚。尹鹏部分纳贿违法系未遂;检举、揭露别人严重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具有严重建功
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尹鹏归案后,如实供述所违法行,主动告知监察机关尚未把握的绝大部分纳贿违法事实,涉案纳贿违法所得及孳息绝
大部分已被追缴,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对其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